上月,国家施行新的改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并在部分省市全面推行了一个多月,今日,此政策月实行,资源税改革大幕月冲破。此举意味著,新的改动的资源税政策从部分省市的全面推行改以推上全国。所谓的资源税改革,核心内容就是资源税税额从“从量计征”改回“从价计征”。虽说只有一字之差,却反射着几十亿、数百亿蛋糕的重新分配,而且影响的也恨某种程度是几个行业,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整个经济、社会将为此新的矫正。
石油天然气行业贡献仅次于煤炭行业目前影响小 多家煤炭上市公司对记者回应,在煤炭领域,目前资源税改革只牵涉到到产量占到比并不大的焦煤,对于大多数煤炭企业而言,嗣后会产生过于大的影响 在新疆全面推行了一年多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将于今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此次改动较小的变化是减少了从价定率的资源税计征办法,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回从价计征,并适当提升了二者的税率水平为5%-10%,此次暂按5%的税率征税。
其次是把焦煤、稀土分别从煤炭和有色金属矿中单列出来,分别提升其税率到每吨8—20元和0.4—60元。 至于为何要做到如此改动?财政部涉及负责人认为,在油气价格大幅度下跌的情况下,从量计征办法已不限于,过较低的资源税标准使得企业不应分担的环境补偿成本随之减少。从价定率办法减少了地方的财政收入,能更佳地充分发挥该项税收调节生产的功能,继而增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油气改回从价定率 焦煤稀土提升从量定额标准 何谓资源税?资源税是指以各种增值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益并反映国有资源有偿用于而征税的一种税。
新的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首府海域铁矿《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增值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该依照本条例交纳资源税。 我国资源税征收范围主要有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以及盐等7类。 以往我国资源税征税只与铁矿数量有关,而此次原油天然气首度超越原先的从量定额计征办法改回从价定率办法。
顾名思义,从价定率就是以销售价格和规定的税率为纳税依据,而从量定额就是以铁矿资源的销售数量和规定的税额为纳税依据。从价定率不会随着资源价格的变动而有所转变,从量定额则与价格没任何关系。 除新疆从2010年提早开始对原油天然气实施从价计征试点外,国内其它地区多按照1993年的《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征税税费,采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原油的税额幅度为8—30元/吨,天然气为2—15元/千立方米。而将要于11月1日实施的新条例则几乎转变了这一计税办法,石油天然气全国范围内实施从价定率办法,此次税率标准皆为销售额的5%—10%。
从此,石油天然气企业所缴资源税的多少将必要与价格挂勾。 以2010年中国原油产量大约2亿吨计算出来,改革前上缴资源税大约有50亿元左右,改革后税费必要下降到几百亿,前后差距数百亿。从“税额”到“税率”,一字之差,效果差距千里,从原油天然气的改革中可见一斑。除了石油天然气之外,涉及部门也认为,今后将逐步不断扩大从价定率的资源范围和标准。
除追加从价定率办法外,部分资源从量定额标准也适当提升了不少,较为显著的就是把焦煤、稀土从煤炭和有色金属矿中分离出来分开成立标准。焦煤的税额幅度由原本的0.3—5元/吨提升到8—20元/吨,稀土矿由原本的0.4—30元/吨提升到0.4—60元/吨。液体盐则由2—10元/吨提升到10—60元/吨。
协商中央地方利益 地方政府沦为仅次于受益方 为什么要改动原先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原本的条例中否不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因素?针对上述问题,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财政部涉及人士认为,随着资源价格的下跌和短缺程度更加大,原先的从量定额计征办法早已不限于。从均衡资源地当地利益和环保角度考虑到,应当改为从量计征为从价计征。 那么又为何选用油气展开调整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在2011年前三季度煤炭经济运行分析座谈会上认为,之所以国家不会逐步提高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的税率,与这几大行业归属于低利润行业是造就的。 近几年能源价格的下跌趋势更加显著,而按照1993年制订的《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资源税采行从量定额的办法计征,这种计税办法无法使资源税随着产品价格和企业效益的快速增长而减少。
在当时的市场情况下是不切实际的,油气煤产品实施计划定价,在国家调控下价格比较平稳,没大幅度的变化。而随着原油定价机制的改革,我国原油价格已与国际油价互通,价格呈现大大下跌的趋势。此时油气资源税若仍实施从量定额计征,那么资源税在这类产品价格中所占到的比重就显得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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